广东白云学院实验教学规范

为了维护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规范实验教学行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和实现实验教学任务及目标,特制定本规范。

一、实验课指导教师

1.实验教学准备

(1)要做好实验教学资料的准备。实验教学资料是进行实验教学所必备的资料,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讲义、指导书)等。实验教材(讲义、指导书)应在实验前发到学生手中。实验教学资料不完备者,不得进行实验教学。

(2)主讲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出实验教案或制作实验课件。对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装置、注意事项、实验中的重点、难点、经常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仪器设备出现的异常及处理方法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好实验方案。要认真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实验项目,不得随意删减实验内容。

(3)主讲教师要与实验辅导人员一起预做实验。

(4)实验课主讲教师要提前10分钟到实验室,做好上课准备,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不预习者,不准上实验课。

(5)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由实验课主讲教师负责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及实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实验教学过程

(1)清点学生人数,认真考勤。

(2)指导教师在指导实验过程中,要用启发引导方式,在培养学生的独立观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独立解决问题和严谨的科学作风上下功夫。

(3)实验指导教师在讲授实验课时,必须避免与理论课讲授相关内容的重复,其讲授时最多不超过10-15分钟,也可用播放光盘代替讲授。

(4)在实验中,指导教师要认真发现问题,注意学生实验数据和结果是否正确。实验完成后,主讲教师对学生实验的结果进行审查并签字,凡不合格者一律要求重做。

(5)实验过程中,对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对造成事故者、损坏仪器设备者、丢失工具者,均应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实验室仪器赔偿制度》处理。

3.实验教学结束

(1)实验课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是否整理好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同时要检查仪器、工具缺损情况,如发现有缺损,教师要立即对当事人调查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遗损事故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

(2)主讲教师或实验课辅导人员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全部认真批改、评分,不合格者,要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3)实验报告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应在下次实验课时讲解清楚。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

1.根据实验课的要求,在课前准备好实验用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等,保证做到每组仪器完好待用。对每项实验的难点、重点及仪器容易发生的故障等,都要心中有数。

2.实验课前,要配合实验主讲教师预做实验。上实验课时,随时了解仪器设备工作情况,一旦产生故障,做到及时排除,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并协助实验主讲教师指导学生实验。

3.实验课结束时,在实验教师对仪器、工具等检查的基础上,做好验收、整理、复原工作,指导学生搞好清洁卫生,并负责门、窗、水、电方面的安全工作。

4.要热心为教学科研服务,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模范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生

1.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熟悉实验目的、原理、步骤、要求等,写出预习报告,方可进行实验。

2.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实验,因故不能做实验者,应向指导教师请假,所缺实验要在期末本课程考试前,按指定的时间全部补齐,否则,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

3.做实验要严肃认真,仔细观察,积极分析思考,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实验数据须经教师审查签字通过。实验失败或结果有误差,必须要重做。

4.上课时服从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要保持肃静,遵守纪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实验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要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准备就绪后,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才能进行实验。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报告教师。凡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设备者,要填写损坏报告单,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进行教育,甚至处分和赔偿。

6.实验时要节约用水、电、气和实验材料。

7.实验结束后,清理好仪器设备、工具和周围环境,搞好清洁卫生,在实验运行记录本上登记并经教师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8.学生要按规定的时间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分析严密,测试结果及数据处理正确,书写整洁。试验报告不合格者要重做。

9.无故未做实验、未交实验报告或缺实验次数达总数的三分之一者,实验成绩记零分。课程考核同时有理论和实验时,实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课程成绩记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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