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的水平和质量,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更好地为教学和人才培养服务,根据学校的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能划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1.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是指全校所有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学生自备计算机室等场所和实验(训)教学、校园网络、教育技术以及教学部门办公设备等装备设施建设。
2.实验室建设包括五年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的制定、论证和修订、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物资购置、建设过程和质量监理、配套环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环节以及项目预算支付到结算全过程财务手续和相应的财产登记手续。
3.实验室建设五年规划
(1)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年限为五个财政年。在五年规划的第五个财政年度的下半年,组织制订新的五年规划。
(2) 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五年规划的制订纳入二级学院(教学部)的专业建设规划工作中,由学校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组织,二级学院(教学部)分别组织制订。
(3)学校实验室建设五年规划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的实验室建设五年规划的基础上,组织制订。
(4)实验室建设五年规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并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实验室建设的重要依据,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统筹组织实施。
4.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
(1) 每年11月,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组织,以实验室建设五年规划为主要依据,结合学科专业建设、教学及人才培养需要的实际情况,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制订申报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
(2)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的申批程序为系主任填报,院长审定,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组织论证、修订审核后汇总,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审批,连同经费预算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附表3: 年度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计划申报表)
5.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的制订
(1)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按投入使用日期提前足够保证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的时间量,组织制订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报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设备科;教育技术设施、装备建设项目方案由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制订。每个项目建设方案均需确定项目负责人。(附表4: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申请表)
(2) 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外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须由立项的二级教学部门申请追加计划及预算。教务处、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审批后,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组织论证后,报董事会审批。申请报告应附有建设项目方案和项目负责人。
6.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的论证和修订
(1)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在收到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周内,组织论证。根据计划内、外项目、项目投资大小、项目建设的复杂程度等因素,采取小范围征求意见,专业范围论证会议,学校范围论证会议等各种形式进行论证,必要时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论证。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外或投资额5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有书面的论证结果报告,年度计划内且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须在审批表中简要说明论证情况及论证结论。(附表2: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报告)
(2) 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的制订部门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论证意见对建设项目方案进行修订。
7.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建设过程及质量的监理
(1) 经论证、修订的建设项目方案,经规范的审批环节后,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会同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制订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2)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科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建设进程和质量的监理,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建设方案内容有改变的,须有按照改变设计范围和程度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核),并有书面变更记录。(附表5: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变更记录单)
(3)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中涉及的物资购置按学校物资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和制度办理。
(4)实验室项目建设中的场所、设施建设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科和项目负责人与学校后勤服务公司按学校有关规定程序和制度办理。
(5) 实验室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各部门和责任人均应按照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规定的时限完成相应环节的工作任务。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应提前通知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科和项目负责人。
8.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1) 实验室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科和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厂商、物资部门等参加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需要试运行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可在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验收。(附表7: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2)验收不合格部分由责任单位(人)负责整改后再进行复检,并出具整改复检报告。
(3) 验收合格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发出投入使用通知书。(附表8: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投入使用通知书)
(4) 实验室建设项目完成后,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科需写出项目建设小结,组织整理归档全套项目建设资料和技术资料。
9.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结算、物资帐目和财产登记
(1) 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科负责完成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和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的两级财产登记台账、卡和经费使用记录及结算,校园网络装备和教育技术装备物资帐目由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建立和管理。物资管理与采购部、财务处、后勤服务公司协助提供有关数据。
(2) 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科负责组织使用和管理部门完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配套教学文化环境建设,建立新建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制度、管理责任人。
10.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