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3—5人,设组长一人。每个答辩小组配备一名学术秘书(助教及以上职称),负责做好答辩过程记录。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各二级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学习成绩合格(含理论、实践课程)毕业实习鉴定合格且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并指定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主审教师,指导教师不参加自己指导学生的论文主审;
(3)答辩前一周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将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主审教师和学生分组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4.答辩前一周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并同有关的参考资料、读书笔记、社会调查记录、实验数据原始记录(包括实验失败的记录)、规范的设计图纸、运行软件等成果材料交指导教师审阅合格后报到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送交主审教师初审。
5.答辩前一天,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和时间。
6.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其中学生陈述不超过10分钟,学生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7.答辩小组提问要求:(一般提2-4个问题)
(1)紧扣课题关键问题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设计及计算方法提问;
(2)不提似是而非的问题,不提有学术争议的问题,不提冷、偏、怪问题;
(3)所提的问题是设计(论文)中有质疑或论述不充分的问题,而且是学生所应掌握的知识范围内能够回答的问题;
(4)要一事一问。
8.学生答辩要求:
(1)课题陈述:①一定要把重点放在思路清晰、条理清楚地介绍本人所完成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上;②陈述要简明扼要,归纳重点;
(2)致谢:对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帮助过自己的人员表示感谢。
(3)回答问题:直奔主题,不要答非所问,不用反问句。
9.答辩小组使用统一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对答辩过程做完整的记录,并认定成绩,将学生答辩成绩填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表》;答辩记录各院系存档,成绩表由各院系和教务处分别存档。
10.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毕业设计(论文)。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和主审教师评阅论文要求:
(1)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
(2)显著标明毕业设计(论文)和图纸中的不当之处;
(3)指导教师签署是否同意学生参加答辩的意见;
(4)主审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要求进行认真审查,提出评审意见,写出评语初稿并提出成绩建议交答辩小组,最终由答辩小组审定。
2.答辩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成绩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同时将意见和详细记录上报院答辩委员会。
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成绩有终审权。
4.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设计)限时进行修改或重做,三个月后可再次进行答辩。
5.第二次答辩未通过或无故不参加答辩者不再进行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按以下标准掌握:
(1)优秀
——论文选题好,内容充实,能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以正确观点提出问题,能进行较透彻的分析,并能结合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材料典型真实,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论文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字精练,文笔流畅,排版工整,图表正确、清晰、规范;
——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全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并有所发挥,口齿清晰、流利。
(2)良好
——论文选题较好,能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并能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能提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有一定的个人见解和实用性;
——材料真实具体,有较强的代表性。对材料的分析较充分,比较有说服力,但尚欠透彻;
——论文结构严谨,层次清晰,行文规范,条理清楚,文字通顺,排版工整,图表正确、清楚,数字准确;
——在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口齿比较清晰。
(3)中等
——论文选题较好,内容较充实,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独立完成,论点正确,但论据尚欠充足或说理不透彻,对问题的本质论述不够深刻;
——材料较具体,文章结构合理,层次比较清晰,有逻辑性,表达能力也较好,图表基本正确,运算基本准确;
——在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清楚,无原则性错误。
(4)及格
——论文选题一般,基本上做到能用专业知识去分析解决问题,观点基本正确,基本独立完成,但内容不充实,缺乏自己见解;
——材料较具体,初步掌握了调查研究的方法,能对原始资料进行初步加工;
——文章有条理,但结构有缺陷;论据能基本说明问题,能对材料作出一般分析,但较单薄,对材料的挖掘缺乏应有的深度,论据不够充分,不够全面;
——文字表达基本清楚,文字基本通顺,图表基本正确,无重大数据错误;
——在答辩中回答问题尚清楚,经提示后能修正错误。
(5)不及格
论文存在以下问题之一者,为不及格:
——文章的观点有严重错误;
——有论点而无论据,或生搬硬套教材和参考书上的观点,未能消化吸收;
——偏离选题或大段抄袭别人的文章,并弄虚作假;
——缺乏实际调查资料,内容空洞,逻辑混乱,表达不清,语句不通;
——在答辩中回答问题有原则性错误,经提示亦不能及时纠正。
各专业优秀论文数量不超过20%。
三、资料管理
1.答辩结束后,需要修改论文的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5天之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由指导教师、主审教师、答辩小组长签字认可。
2.所有通过答辩的论文,在答辩(或修改)后2天之内将论文一式5份上交院答辩委员会,各二级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编后存档。
3.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拥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它一切权利。
四、其它
1.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