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关于2013年党组织生活学习教育活动安排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3-03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党组织生活学习教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贯穿于全年的党组织生活内容中,以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为目标,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党的优良传统,增强党员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宗旨意识;要广泛开展党员教育和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党组织生活案例的实践探索,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拓展党员服务平台,为我校的建设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学习内容:

以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党章、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上任后的重要讲话为党组织生活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结合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等主要文件、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国全省的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讨论。

三、活动形式:

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的党组织生活会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除寒暑假外,每年应有八次以上的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可结合教育学习的内容,联系工作实际和工作要点,开展主题学习、中心发言、研讨漫谈、观看教育影碟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并结合幸福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开展党员活动日、群众路线大家谈、社会调研、为民服务、服务校园等丰富多彩的党性教育实践活动。

四、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把指导、组织好本总支各支部的党组织生活教育学习活动作为党建工作职责,认真负起领导责任,把拓展和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作为党建研究课题之一,以提炼开展组织生活的典型活动案例为载体,对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进行分类指导和安排,不断提升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党支部要做好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相关活动的记录和材料存档备查;对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党员要上报学校党委进行组织处理。

五、相关要求:

党委组织部要不定期地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党委。11月底前,各党总支以及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总结提炼一至二个开展党组织生活最佳的典型活动案例或党员活动日,阐述教育活动目的内容、过程和效果,突出亮点特色成效,制作PPT提交到学校党委。12月底前,校党委组织专家对所有的典型活动案例进行评比,选出最佳的活动典型案例在大会发言,进行成果交流展示,校党委进行总结表彰推广,从而不断提高我校党组织生活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效果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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