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6-06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宣传展示我校党建工作新成果、基层党组织的新气象和师生党员的新风貌,激励全校党员和广大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党委决定,“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干部。为做好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即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积极创建党建思政工作品牌,紧紧围绕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业务工作,创造性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在引领、促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上成效显著;着力解决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身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坚持围绕学校中心、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近两年,单位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舆情事件和违法违纪案件,成立时间满2年。

(二)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提升组织力;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着力打造支部特色品牌;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近一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成立时间满1年。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师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审核评估、教学科研、安全稳定、社会服务以及参与“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15%以内,无迟到旷课等行为,所在宿舍被评为优秀1次,在学风建设、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安全稳定、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牢记宗旨,心系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需为组织关系在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四)优秀党务干部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事党务工作满一年,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带头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

三、评选表彰名额和程序

1.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按照推荐名额,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表彰名单,各二级党组织均可自荐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先进基层党支部推荐,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均可各推荐1个,学生支部总数超过5个可推荐2个;各单位优秀党员推荐,教工按教工正式党员总数的15%比例进行推荐,学生按照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10%比例推荐,四舍五入。各单位优秀党务干部可推荐1名,学校党务部门和组织员系列指标单列,各单位可推荐1名,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评选

2.各二级党组织要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反映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

3.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按下达指标由二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组织员由学校党委组成评选组,在各单位自荐基础上进行评选,表彰名额拟定为:4个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4个教师党支部、12个学生党支部、16名优秀党务干部。

4.优秀共产党员以表彰在审核评估、教学、科研、 管理、服务一线岗位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为主,优秀党务工作者以表彰从事党务工作的教工党员为主;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组织员人选不交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二)确保推荐质量。要严格按照推荐表彰基本条件遴选候选推荐对象,要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和突出业绩作为评判标准,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不推荐。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把宣传贯穿到评选表彰的全过程,把宣传工作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管理结合起来,组织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认真向先进典型学习,推动形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纪依规,杜绝暗箱操作。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其他要求推荐单位确定推荐对象后,要填写相应的汇总表(附件 2)、推荐表(附件 3-7),先进党组织需另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内容和格式参考见《事迹材料样例》(附件 8)。以上材料请于 614日前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byzzb@baiyunu.edu.cn,纸质版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凌智慧;联系电话:020-89913856

 

附件:1.推荐名额

2.汇总表

                    3.先进党组织申报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优秀组织员推荐表

6.优秀共产党员(教工)推荐表

7.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推荐表

8.事迹材料样例

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202466

附件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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