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专业负责人队伍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专业负责人工作积极性,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推动学校专业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建设负责人的选拔
(一)选拔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认同白云文化。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2.从事本专业本科教学工作4年以上,已聘任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学校专职教师。
3.在本专业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最新理论发展与技术进步动态。系统讲授过所申报专业2门以上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学效果好,学生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良。
4.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专业所在领域的教育改革趋势,积极投入学校的专业改革,有明确的专业改革和建设思路和目标,改革意识强,并已经做出显著成绩。
5.教科研能力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教研教改与科研成果显著。
(二)选拔办法
1.选拔时间:每年3月。
2.选拔原则:德才兼备、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选拔程序: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申报并填写《广东白云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申报表》,由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签署推荐意见,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形式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专业建设负责人由校长聘任。
二、专业建设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确立专业发展目标(近期目标、中期目标、远期目标)。
2.组织专业建设与改革,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组织落实。
3.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毕业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等;组织校内外专家参与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
4.根据教学实施情况和本专业发展动态,对本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修改建议,包括课程的调整、课程内容的变化等,并提出书面意见。
5. 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组织制定实践教学软硬件平台建设规划,组织专业建设团队成员开发实践教学项目与校外实习基地,开展实验实训室、学生项目工作室及实习基地建设。
6.制定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团队成员参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人才的进修、培训以及应达到的目标等),组织专业团队建设。
三、专业建设负责人的考评
(一)考评时间
专业负责人每年考评一次,考评时间与学校年度考评同步,在每年12月下旬进行。
(二)考评方式
考评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法,最终以评级体现考评结果。
1.考评小组根据《广东白云学院专业负责人年度考评指标体系》(依据年度工作重点而制订)中的量化标准对专业负责人进行量化评分。
2.根据量化评分结果评定等级。
(三)考评组织
专业建设负责人考评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评程序
1.每年12月,由教务处下发考评通知,各专业建设负责人填写《广东白云学院专业建设负责人年度考评表》,撰写年度专业建设工作书面总结,并准备一年来的专业建设成果相关资料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
2.由专业建设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成立考评小组,对专业建设负责人的专业建设成果进行审核,并对专业建设负责人的教学、专业建设与改革情况,科研、教书育人情况等进行全面考评,将考评意见和结果上报教务处。
3.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对专业建设负责人年度所完成的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考评。
4.学校考评小组将专业建设负责人年度考评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5.校长办公会将审定结果报董事会批准后,根据考评结果兑现专业建设负责人当年待遇。
(五)考评结果的划分
考评结果分为按A、B、C、D、E五个档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考评量化分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A档,考评分数在80至89分之间的为B档,考评分数在70至79分之间的为C档,考评分数在60至69分之间的为D档,考评量化分数低于60分的为E档。
四、专业建设负责人的管理
1.学校对专业建设负责人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E级,报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不再担任专业建设负责人,不享受有关待遇。由于考评不称职或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专业建设负责人空缺的,学校依据条件予以增补。
2.被发现违反党纪国法、学术道德、校级校规,或教学效果差,或当年本专业未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或其他教学工作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3.对聘任的专业建设负责人实行岗位津贴,津贴按个人资历和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五级,A级每年8万元人民币,B级每年6万元人民币,C级每年4万元人民币, D级每年2万元人民币,E级无津贴。岗位津贴在每年度末经考评后发放。
4.专业建设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五、附则
1.办法以此文件为准(不含附件),与其冲突文件同时废除。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