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科梯队和师资结构,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素质的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

(一)选拔原则

坚持“择优遴选,积极扶持,严格考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具有严谨治学态度和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精神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安心白云工作,认同白云文化。

2.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校两年以上教学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校教学期满一年以上的教师;

3.教学方法先进,能够较好地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熟练地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组织教学活动,教学效果好,当年度学生评教成绩良好以上。

4.评选当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注重教学实践同时,不断加强科研能力与水平的提升。学术思想活跃,善于挖掘教学改革的前沿问题。近三年有校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以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1篇以上论文在国内外具有较好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每年12月份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年度申请表》(见附件一),连同原始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个人申请表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择优推荐候选人并提交业绩材料至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对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的候选人业绩材料复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通过的候选人名单经学校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发文。

(四)上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经考评合格后,直接列入下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对于获得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说课比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直接列入下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培养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认真研究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培养方向、内容、教学、科研、育人工作目标和培养措施以及学科梯队建设规划等,并经二级学院(教学部)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作为考评和管理的依据。

(二)学校对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投入,每月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费500元。

(三)在申报课题时,实行扶持或倾斜政策,对限额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在选送教师赴国内外进修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三、考评

(一)考评对象

当年度全校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考评标准

《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二)。

(三)考评程序

1.中青年骨干教师每年12月份填写《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评表》(见附件三),连同原始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对个人考评表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签署考评意见,提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对各中青年骨干教师业绩材料进行复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各中青年骨干教师业绩材料进行审核,评出A、B、C、D四个等级,A等为优秀,B等为良好,C等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审核结果经学校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发文。

四、管理

(一)实行学校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所在单位两级管理的体制,定期考核,严格管理。

(二)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或期满一年内调离学校,应退回学校为其支付的培养费用和其它费用。

(三)建立中青年骨干教师业务档案。将培养计划、考评情况等材料载入本人业务管理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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