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范教学秘书(教务员)的管理工作,明确教学秘书(教务员)的职责范围,增强教学秘书(教务员)的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秘书(教务员)的工作是整个教务链上的重要一环。教学秘书(教务员)是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管理教学的主要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受教务处和二级学院(教学部)的双重领导。其职责是协助二级学院(教学部)领导搞好教学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为加强教务管理工作,使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得以落实,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均至少设专职教学秘书(教务员)一人,规模较大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需要可增加一名教学秘书(教务员)。在符合任职条件的前提下,专职教学秘书(教务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条 教学秘书(教务员)必须全力维护学校网络教务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天通过校园网查阅学校发布的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和通知等,并传达到本二级学院(教学部)的相关人员。确保学籍管理、教务管理原始资料和原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记录教学运行和教师教学状况的原始材料,均应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第五条 教务处和各教学部门应加强教学秘书(教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秘书(教务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  教学秘书(教务员)的工作范围与职责

第六条 教学计划执行与管理工作

(一)协助二级学院(教学部)领导组织实施本部门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工作计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管理办法等。

(二)协助二级学院(教学部)领导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编制下一学期的教学运行计划和安排教学任务,并根据教师要求和教室具体情况编排本单位的课程表和班级课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计划和课程表正式确定后,将文件存入教学档案。在放假前,将确定的教学任务书下发给任课教师。

(三)负责领取和发放本二级学院(教学部)任课教师授课班级的学生名册、成绩登记册、学生考勤表、备课本及其它教学用具等。

(四)负责统计下学期本二级学院(教学部)任课教师的聘任情况,内容包括教师姓名、职称、授课名称、授课班级等。

(五)协助院(部)领导检查本二级学院(教学部)开学第一周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并将统计结果报教务处。

(六)在确保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负责办理本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师的临时课程调整工作,并负责将教务处批准的课程临时变动情况通知各有关教师和学生班级。教务员不得受理教师个人临时变动课程的要求。

(七)按月统计汇总各个班级各门课程的考勤表,在向有关部门上报后存入教学档案。

(八)协助教务处和二级学院(教学部)领导检查教学进度、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并向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务处如实反馈。

(九)按照教务处和校领导的要求,开展本部门的各项教学活动,协助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偶发事件,协助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七条 学生学籍与学位管理工作

(一)新生报到时,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统计学生的注册情况并报教务处。

(二)协助辅导员做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负责办理学生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就业推荐表的成绩查询,协助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考务与成绩管理工作

(一)审查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办理学生缓考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协助二级学院(教学部)办公室主任做好期末考试和考查课程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将考试安排通知有关的师生,组织、通知参加监考的教师准时到考场参加监考,督促教师按照课程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命题、考试、评卷、试卷分析等工作。做好试卷考前送印、分装及考后整理、保管工作。

(三)指导教师通过登陆教务成绩管理网络系统录入学生考试成绩,及时收集和整理教师签字的学生各科考试成绩原始报表,并报教务处一份备查。对授课教师和二级学院(教学部)或系(教研室)领导未签字的原始成绩报表,应予以拒收。对不符合教务处成绩登录规定的报表、对未注明原因的空白成绩项,应要求二级学院(教学部)或教学系(教研室)领导更正或补填。

(四)办理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学生的查卷手续,并把查询结果及时报教务处。

(五)协助教务处做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等各类统考工作的报名与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包括报名、收费、审核考生名单、培训监考人员、发放监考表等。

第九条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一)保存每学年的校历,收集各种教学信息,管理好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工作总结、教师任课表等教学文件。

(二)每学期各课程及班级排课、考试的建档、归档、保存。

(三)组织、填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及进修学习、学历提高档案,协助建立和完善教师个人档案数据库。按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教学业务档案。

(四) 每学期末负责收集保存本二级学院(教学部)开展的教研活动记录及有关教学、教改方面的会议、活动记录,保存重大教学活动的原始资料和教学研究和教改项目资料。

(五)负责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及总结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按照实践教学要求做好毕业论文的收集、归档工作。

第十条 教材管理工作

(一)及时准确填报预订教材的清单后交教务处。协助教师选定教材,协助教务处审查预订教材情况。

(二)协助教师领取教学用书。

(三)协助学院组织教师开展教材质量评价,反馈教材使用意见。

第十一条 协助教务处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及时向二级学院(教学部)和教务处反馈教学信息。

第十二条 负责登记、统计本二级学院(教学部)任课教师的出勤情况,并按统一要求每隔四周将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的工作量报教务处。

第十三条 协助本二级学院(教学部)领导制定和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

第十四条 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模范遵守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并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完成二级学院(教学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支持、参与教务处承担的学院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应急工作。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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