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累教学运行和课程建设的经验,使课程建设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把课程建设的水平不断提高,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学校《关于教学档案管理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课程档案建设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档案建立的范围
凡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识平台课、专业平台课、专业方向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等都必须建立课程档案。
二、课程档案保存内容及期限
序号 |
保存内容 |
保存期限 |
1 |
课程档案卡 |
永久 |
2 |
课程教学大纲(包括首次使用及历次修改的大纲、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 |
永久 |
3 |
学期授课计划 |
永久 |
4 |
试卷样卷及标准答案(包括期中考试),考查课程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要求。 |
近3届 |
5 |
试卷分析 |
近3届 |
6 |
课程教学总结 |
近5年 |
7 |
教案、电子课件等 |
近3届 |
8 |
教材 |
近3届 |
9 |
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指导书,任务书等资料 |
近3届 |
10 |
实验报告、实习总结、实训总结(样本5本) |
近3届 |
11 |
其它:如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建设资料等 |
近5年 |
三、课程档案的管理及要求
1、课程档案由课程所属系(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二级学院(教学部)分管教学的主任负责组织课程档案的管理。
2、每门课程设立单独的档案盒存放课程档案。课程档案编号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自行编制。
3、档案盒的封面及目录格式由教务处统一制定,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按实填写。课程档案盒的封面及侧面标签模板见附件1,课程档案盒封二格式见附件2(封二放入档案盒的内侧左边),课程档案的总目录及子目录格式见附件3。
4、每门课程均应填写课程档案卡(格式见附件4)。课程档案卡内容有变化需另外填写,一并放入档案盒充实其内容。
5、课程负责人可选择每学期本课程组中较规范、具有代表性的一份完整教案及电子课件进行存档(电子课件可刻录成光盘)。
四、课程档案建设的检查与验收
课程档案的建设应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每学期均要对课程档案进行充实、整理和更新。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于每学期初对各系部前一学期课程档案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建设较好的课程给予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课程限期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此项工作,将列入二级学院(教学部)工效考核项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