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身边典型 汲取榜样力量——学

  • 学生处、武装部召开2023年秋季学期

  • 我校召开本学期第八次党建、学生工

互动平台

白云学工微信公众号

白云易班

关于收缴2017-2018学年度团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试行)》(团粤发[2016]9)精神,切实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工作是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团委按照团省委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团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2018学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0.2/每人每月

根据《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试行)》(团粤发[2016]9)第条和第十六条之规定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高等学校团委将收取团费总数的10%上缴团省委。

收缴对象:全校在校学生团员 

三、收缴时间范围2015级、2016级团员从20177月-201882017级团员从20179-201882018年9月以后将启用“智慧团建”系统线上收缴团费)。

四、收费程序:

1、由各团支部在完成收缴工作后,把团费统一交到各学院团总支,各学院团总支汇总本单位团费后7月5日14:00—15:00统一上交到学生服务大厅党团服务工作台处。

2、校团委开具各团支部团费收据,经各团支部公示无异后,由校团委上交团费到学校财务处和团省委。

五、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妥善保管团费收据,如有丢失,视为未上缴团费;

2、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要认真填写,内容必须清楚并不得任意涂改,实收金额应与团费收据上的金额一致;

3、党员、预备党员可不缴纳团费。

4、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同时完成减免团费名单。

 

 

共青团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2018622

附件:团费收缴表格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