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认真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公示,学生处审核,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月17日-21日,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截止日前到学生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反映或以真实姓名电话反映。
联系人:马海停,电话:020-36093489。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