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关于专任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学院鼓励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兼任本科年级班主任工作,做学生学习上的导师。

第一条 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是专任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专任教师评定职称必须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第二条 根据教学与管理的实际需要,本科专业每个教学班设置一个兼职班主任岗位。专任教师兼职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度,任期一学年,必要时可以连任,任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

第三条 兼职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同学生管理文化,乐于奉献,以身作则。 

2.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热爱学生,工作认真负责。

3.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了解学生身心特点,掌握学生成长规律。

4、兼职班主任原则上是本专业教师。

第四条 兼职班主任的职责 

1.负责所带班级班风、学风建设,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

2.对本班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专业思想等方面的教育。 

3.掌握本班学生学习动态和学习需要,协助辅导员及时纠正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4.加强与其他任课教师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专业学习的实际情况。

5.经常研究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辅导员交换意见,协助辅导员共同做好班级工作,并指导本班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所带班级的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过级率。

7、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做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条 兼职班主任的聘任程序

专任教师担任兼职班主任需由各系、部(中心)聘任,填写《广东白云学院兼职班主任登记表》,报学生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第六条 兼职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 

1.兼职班主任由学生处统筹管理,各系、部(中心)具体管理和指导工作

2.学生处每学年对兼职班主任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进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3.兼职班主任的考核、评优工作由学生处合同各系、部(中心)共同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细则参照辅导员考核内容),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认真履行兼职班主任职责,主动做好兼职班主任的工作,所带班集体团结向上,学风良好,英语、计算机过级率高,课堂纪律好,学生学习成绩好,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良好:较好地履行兼职班主任职责、做好兼职班主任的工作,所带班级体学风良好,英语、计算机过级率较高,学生学习成绩较好,课堂课堂纪律较好,积极参加年级各项工作。 

合格:基本履行兼职班主任职责,基本能完成兼职班主任的工作。所带班级英语,计算机过级率达到全院平均水平。

不合格:未能按要求完成兼职班主任工作,履行兼职班主任责职较差。所带班级英语,计算机过级率低于全院平均水平。

4.任职期满如实填写《广东白云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情况登记表》,系、部(中心)签署意见,报学生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第七条 兼职班主任的待遇。岗位补贴按每教学班级每月100元给予发放,任期考核优秀者另行奖励。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宜由人事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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