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企业资源管理办法

为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使就业招聘信息的发布更加高效流畅,保证招聘信息的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招聘信息发布、企业来校面试的学生组织和安排工作,明确推荐实习就业的流程和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 分工与职责

第一条 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负责提供和维护企业资源管理平台(即NewGIMS),为各院系(中心)提供企业资源管理服务,同时负责监管、统筹和协调。

第二条 各院系(中心)是企业资源管理的主体和实施单位,应根据本院系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需求,构建具有专业特色的企业资源网络,制订年度企业资源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稳固的校外实习基地,不断提供高质量的实习就业岗位,以满足专业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及综合实习的需求。

(二) 企业资源管理工作链及管理方式

第三条 企业资源管理工作链包括企业基础资料管理、招聘信息管理、面试管理、录取管理、企业走访管理和供需见面会管理。其中招聘信息管理、面试管理、录取管理是顺序式工作链条,企业走访管理和供需见面会管理是项目式工作链条。

第四条 企业资源管理方式均以NewGIMS为工作平台,各院系(中心)企业资源管理的操作必须按照NewGIMS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所有企业资源管理统计信息均以量化的数据表达。

(三) 企业基础资料管理

第五条 企业基础资料管理范围包括纳入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与我院签约、长期与我院保持合作关系、企业走访、参加供需见面会的企业。

第六条 企业基础资料信息分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分类信息、企业地址信息、企业联系人信息四大类,各院系(中心)录入时必须按照NewGIMS规范操作。

(四) 招聘信息管理、面试管理及录取管理

第七条 凡向学校提供当年营业执照副复印件、招聘信息和简介有效材料的企事业单位,经院系或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审核通过的,均可在NewGIMS发布招聘信息。

第八条 在发布招聘信息后,各院系(中心)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企业进行面试并发布面试信息(包括校内面试和校外面试),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根据各院系(中心)发布的面试信息协调使用面试室资源。

第九条 各院系(中心)在组织学生参加面试时,应注意“强弱平衡、比例适中”原则,对就业弱势群体要予以高度关注。

第十条 面试结束后,各院系(中心)要及时跟进面试结果,在NewGIMS发布录取名单,并将录取名单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学生到岗。

第十一条 所有发布的招聘信息均与学生就业意向中职位需求链接,面试信息及录取信息均在NewGIMS中显示。

(五) 企业走访管理及供需见面会管理

第十二条 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在NewGIMS按时发布企业走访和供需见面会项目操作的期限及要求。

第十三条 各院系(中心)根据项目要求及时通过NewGIMS申请,由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审核,报呈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六) 企业资源管理考核

第十四条 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协同教务处对各院系(中心)企业资源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工效和年终工效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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