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2012级建筑学和2013级全体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三、认定范围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文体竞赛、社团创新、学习创新共八项。
四、认定程序
1.材料申报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2.二级学院初审认定阶段:3月9日至3月31日。辅导员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修订)》,以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为依据认定相应学分。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辅导员、党总支书记、院长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团委;
3.材料归档阶段:4月2日。学生的佐证材料按照班级统计表的顺序叠放整齐后统一交至团委。
4.认定部门审核阶段:4月2日至4月15日。团委将学生的佐证材料送至各个认定部门核查各学院认定的学分是否规范;
5.发现问题及整改阶段:4月16日-4月29日。对于各认定部门审核出问题的学院重新认定;
6.公布学生得分情况及不够学分学生的提醒阶段:4月30日
五、相关说明
1.由于新的创新学分系统还未上线,老系统不够稳定,本次认定采取人工认定方式;
2.专插本学生满5个学分既可,其他学生需满10分;
3.休学学生不在本次认定范围;
4.对于学生获奖但尚未领取到证书的学生到组织单位开具证明;
5.出国留学学生(学籍保留在我校)按规定认定2个学分。
附件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统计表》
学生处、团委
2016年3月10日